本报讯 (记者 周远 通讯员宋仰东) 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现场会上获悉,针对全市职业病的发展现状,市政府要求全市行动起来,一起防止职业病的蔓延,并加强职业病的防治,对造成职业危害严重后果的不法企业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该停产整顿的要责令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责令关闭,决不姑息迁就。
据了解,我市现有报告职业病患者2300多例,2007年报告新发职业病40多例。全部职业病中尘肺病占80%以上,另外还有铅中毒、听力损害、慢性苯中毒、振动病、放射性疾病等职业病。据统计,目前全市每例尘肺病每年用于诊疗或康复的费用大约3万多元,再加上陪护以及误工等费用,一例尘肺病每年直接经济损失就达5万多元,因失去劳动能力而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约7至8万元。
为此,市政府要求全市各地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特别是生产一线的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用品等,确保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担负起对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职责,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并认真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体系,全面、如实地记录职业健康检查和评价结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卫生审核;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卫生职业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未通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卫生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得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已经生产的要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危害严重或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坚决关闭,杜绝、防止新的职业病危害隐患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