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捷
距离新赛季F1世锦赛开赛还有不到两个星期,国际汽联改变了今年车手冠军的决定方式,这种作决定的速度和F1运动倒是很般配。
让赢得胜利最多的车手获得世界冠军,看上去很合理,但在F1的历史上却还是破天荒头一遭。
以前,F1从未采用过这种“胜率决定制”,为什么?
因为这个“胜率决定制”有一个致命的缺点。
比如,如果一个车手在赛季前半阶段占据垄断优势,在今年全年18站比赛的前10站拿了10个分站冠军,此后的8站还比什么?
因此,几乎所有的顶级体育比赛,但凡是单项比赛,并以联赛式方式进行的 (暂且我们也可以将每一场F1分站赛看成联赛体系中的一场联赛),都几乎一致选用了积分规则来作为决定胜负排名的唯一标准。
不明白,国际汽联为什么就不能接受F1车手联盟提出的12-9-7-5-4-3-2-1积分改革规则来代替上赛季的10-8-6-5-4-3-2-1积分规则。如果国际汽联认为,将分站赛第一、第二、第三名之间的分差从2分扩大到3分还不够,他们大可以将第一名的积分改得再高一点。这样,他们既可以激励车手为胜利而战,又可以规避可能出现的“垃圾时间”。
但是,国际汽联恐怕是拉不下这个面子,因为这样一改,容易让人回想起2002年以前冠军得10分、亚军得6分的积分制度。偏偏国际汽联最忌讳的,就是背上“回到从前”的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