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医患纠纷成因复杂,既有体制、机制上的、思想观念上的,管理监督不力等原因,还有更复杂的社会原因。而医患纠纷的主要原因,大致有几个方面: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还比较突出,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负担过重,群众对此有意见;个别医疗机构确实存在内部管理薄弱的问题,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佳,医患沟通不及时、不充分,医疗程序不到位,对医疗风险认识不足,医疗差错和事故时有发生;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过程和医学转归期望值过高,对医疗的风险、高技术缺乏认识,一旦出现与其愿望不相符合的结果时,便难以接受,对正常的死亡、并发症、合并症、医疗意外,也认为是事故;现有的医患纠纷调解、处置渠道不够畅通,机制不够健全,耗时长,程序复杂,患者认同度不高,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使一些纠纷不能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导致矛盾升级。
业内人士分析,医患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在现有的条件下,医疗事故的零发生率恐怕是不可能的。医患纠纷的产生是医患双方维权意识的提高,是法制化社会的表现。但社会上存在一部分“医闹”人员,存心挑起、鼓动、制造纠纷,激化医患矛盾,甚至是以此为职业,专门策划、操纵医患纠纷,制造极端行为,并从中获利。而群众对此缺乏认识,卫生部门缺乏有效制约手段。
省卫生厅常务副厅长陈小春从院方、患方以及社会三方面深刻分析了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医学还有很多未知领域患者并不清楚,加之患者住院自付比例仍然很高,造成了患者心情并不愉悦。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矛盾集中突发,这些都是除院方之外的原因。”陈小春坦言,医患发展到对立,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医院的问题不应护短,院方更应从与患者的沟通、服务、技术方面检讨自身。